12123免扣6分政策对驾驶证类型有限制吗?
12123 免扣 6 分政策对驾驶证类型没有限制。免扣
无论何种驾驶证准驾类型,分政包括营运车辆驾驶人,策对都能通过“交管 12123”手机 APP 进行申请。驾驶
但以下情况的证类驾驶人无缘参与此政策:在本次或上次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 2 次以上满分记录,型有限制或者本次累积记分达到 12 分;在最近 3 个记分周期内,免扣机动车驾驶人因交通事故后逃逸,分政酒驾,策对买分卖分等行为受到过处罚;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驾驶逾期未审验、证类被扣留、型有限制暂扣期间等情况;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免扣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分政冒名顶替情形。策对
另外,申请它虽然没有次数限制,但在一个周期内已经减免计分满 6 分,就不能再申请了。
学法减分主要有网上、现场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这几种途径,目前部分地区只开通了网上学习考试减分。
参加学法减分需要在 3 日内累计学习满 30 分钟,7 个工作日内申请网上考试,考试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20 题中答对 18 道题及以上为合格。考试不合格的,可在 24 小时内补考两次,逾期或补考不合格的需重新申请学习。
完成网上学习且考试合格的,符合减免记分条件的,在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中扣减,一次可减免 1 分,每个记分周期累计最高减免 6 分。在未达到减免 6 分前不限制申请学习次数,不能用于减免尚未发生的交通违法记分分值。
机动车驾驶人在“学法减分”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情形的,将取消本次学法减分的成绩,列入互联网服务平台黑名单,在本记分周期及随后两个记分周期内不再允许参加“学法减分”,3 年内不能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助机办理公安交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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